基金名稱貝萊德營養科學基金Hedged A2歐元
基金英文名稱BGF Nutrition Fund Hedged A2 EUR
台灣總代理貝萊德投信
海外發行公司貝萊德全球基金
指標指數摩根士丹利所有國家世界指數
成立日期2010/02/09 註冊地盧森堡
基金核准生效日2012/1/13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12/1/13
基金規模130 百萬美元(2025/04/30) 計價幣別歐元
基金類型全球型基金 投資區域全球
投資標的股票型 風險報酬等級RR4
最高經理費(%)1.50 最高保管費(%)0.45
最高銷售費(%)3.00 單一報價Y
配息頻率
保管機構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 / NV, Luxembourg Branch 傘狀基金Y
費用備註
經理人Tom Holl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投資策略以盡量提高總回報為目標。本基金將不少於 70%的總資產投資於從事任何可認為構成部分食物及農業價值鏈之活動之公司的股權證券,包括包裝、加工、運銷、科技、食物與農業相關服務、種子、農業或食品級化學品及食物生產。其中,本基金投資於在營養科學主題內積極應對全球永續發展挑戰的公司。所側重之三大永續發展之營養科學趨勢為:促進健康及永續飲食選擇,提升全球食物供應鏈之效率,以及減少資源密集型農業。投資顧問將對公司進行評分,該評分係依據其管理與營養科學主題相關之風險和機會之能力,以及其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風險和機會層面之資歷,例如其領導階層及公司治理架構(被視為於可持續增長之基石),其策略性管理與 ESG 相關長期問題之能力以及該面向對公司財務狀況之潛在影響。評定各項活動參與程度,可基於收益百分比、特定總收益之門檻,或與受限制活動之聯繫(無論獲取收益之多寡)。本基金就永續投資採用「同類別較佳」之取向,意謂基金就每項相關活動領域(從 ESG 觀點)選擇最佳發行人(但不排除任何活動領域)。本基金所投資之有價證券發行人,90%以上係具有 ESG 評級或已經過 ESG 分析。依據投資顧問之意見,本基金之投資範圍遍及全球任何公司其優先考量改變消費者對於營養之取向,作為其業務之主要策略(「Factset 營養科學範圍」)。從 Factset 營養科學範圍排除至少 20%評級最低之有價證券後,基金的加權平均 ESG 評級將高於 Factset 營養科學範圍的 ESG 評級。本基金為互聯互通基金,且可透過互聯互通交易機制在不超過總資產 20%之範圍內直接投資於中國。本基金投資在應急可轉換債券其總資產的 5%為限。本基金得為投資及增進投資效益之目的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上述提及之任何ESG 評級或分析均僅適用於本基金運用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相關有價證券。
銷售機構貝萊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中租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鉅亨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商瑞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海匯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中小企業銀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士商瑞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淨值日期 最新淨值 漲跌(%) 本月以來(%) 本季以來(%) 今年以來(%)
2025/07/03 9.76 0.83 2.2 2.2 3.83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三年(%)
1.56 4.72 4.39 2.31 -7.75 -15.86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註7: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註8: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9: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10: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