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摩根越南機會基金(美元)(累計)
基金英文名稱JPMorgan Vietnam Opportunities Fund - JPMorgan Vietnam Opportunities (acc) - USD
台灣總代理摩根投信
海外發行公司摩根基金(亞洲)有限公司
指標指數摩根士丹利越南可投資市場上限淨回報指數
成立日期2006/11/27 註冊地香港
基金核准生效日2025/8/7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25/8/7
基金規模149 百萬美元(2025/07/31) 計價幣別美元
基金類型單一國家型基金 投資區域越南
投資標的股票型 風險報酬等級RR5
最高經理費(%)1.50 最高保管費(%)0.06
最高銷售費(%)5.00 單一報價Y
配息頻率
保管機構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Asia) Limited 傘狀基金N
費用備註
經理人Chang Qi Ong/Chate Benchavitvilai/Desmond Loh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投資策略由於越南證券交易所現時之規模甚小,而且流通性低,投資者務請注意,基金在等待越南出現以新股上市形式提供新增投資機會之餘,亦會投資於在越南擁有權益但可能大部分業務均設於其他地方之其他公司。然而,經理人、投資經理人及/或助理經理人將只會投資於該等其相信在可預見的將來可能從越南獲得實質收益或盈利增長之公司。基金在任何行業可投資的總資產淨值的比例不受任何限制,其可投資的公司市值亦不受任何限制。基金之投資政策為透過主要投資於在越南上市或主要在當地經營之公司證券之投資組合,基金亦可為投資目的而投資於衍生性商品,例如遠期合約、選擇權、認股權證及期貨。基金所持(i)於越南註冊成立或於越南之證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或(ii)於越南直接或間接擁有合共不少於50,000,000美元或其總資產10%之實有或預期業務、資產或投資之公司的證券價值,不得少於基金投資組合中屬於證券及其他投資之總資產淨值的70%。
銷售機構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淨值日期 最新淨值 漲跌(%) 本月以來(%) 本季以來(%) 今年以來(%)
2025/09/15 26.21 0.89 1.04 24.93 34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三年(%)
5.13 31.64 30.01 27.85 23.92 21.46
註1: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註4: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5: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6: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註7: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註8: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9: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10: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